为了更好地适应社会对复合型人才的需求,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同时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北京外国语大学特制定本实施办法,以规范本科学生转专业的相关工作。
一、基本原则
1. 公平公正原则:在转专业过程中,学校将秉持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每位申请学生的权益得到公平对待。
2. 学生自愿原则:学生可根据个人兴趣和发展规划提出转专业申请,但需符合学校的各项规定。
3. 资源合理配置原则:在保证教学质量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各院系的教学资源和办学条件,科学合理地安排学生转专业。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北京外国语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生(不含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及特殊类型招生录取的学生)。
三、申请条件
1. 第一学期学业成绩排名位于年级前30%的学生;
2. 在原专业学习期间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
3. 符合拟转入专业的具体要求(如外语能力测试等)。
四、申请程序
1. 每年春季学期开学后两周内,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向所在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2. 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组织面试或考核,确定推荐名单;
3. 教务处在汇总各学院意见后进行审核,并公布最终批准名单。
五、注意事项
1. 获准转专业的学生须按新专业培养方案完成学业;
2. 原则上每位学生只有一次转专业机会;
3. 对于跨大类转专业的学生,可能需要补修部分课程;
4. 未获批准转专业的学生不得再次申请。
六、附则
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北京外国语大学教务处负责解释。
通过以上措施,我们希望为每一位渴望成长与进步的学生提供更多的选择机会,同时也鼓励他们在新的领域中不断探索、挑战自我,成为具备国际视野和社会责任感的新时代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