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山东省内建筑工程的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管理,保障施工现场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建筑行业的整体管理水平,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标准,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住宅工程、公共建筑、工业建筑等各类工程项目。
第二条 安全防护费用
1. 安全防护费用是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所必需的成本投入,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 施工现场的安全围挡设施;
- 高空作业的安全防护网;
- 施工人员的安全帽、安全带等个人防护装备;
- 消防器材的配置与维护;
- 危险区域的安全警示标志设置。
第三条 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1. 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旨在改善施工现场环境,提升施工过程中的环保意识和社会形象。具体包括:
- 施工场地的硬化处理及绿化;
- 建筑垃圾的分类收集与妥善处置;
- 现场扬尘控制措施;
- 噪声污染防控设备的安装与运行。
第四条 费用预算与拨付
建设单位应在工程概算中明确列出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所需的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给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对资金使用的合理性进行监督,确保专款专用。
第五条 监督检查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辖区内建筑工程的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对于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第六条 其他事项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各市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但不得低于本细则的要求。
通过上述措施的有效落实,我们期望能够显著降低建筑施工事故的发生率,同时营造更加和谐美好的城市生活环境。希望广大从业者能够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共同促进山东省建筑业健康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