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医疗机构内部的环境卫生与安全,有效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环境及人体健康的潜在危害,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以下为具体规定:
一、医疗废物分类与收集
1. 医疗废物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分类,包括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等。
2. 各科室需设立专门的医疗废物收集容器,并明确标识,以便于区分不同类型的医疗废物。
3. 收集过程中,工作人员必须佩戴防护装备,避免直接接触医疗废物。
二、医疗废物运输与储存
1. 运输工具应具备防渗漏、防遗撒功能,并定期清洁消毒。
2. 医疗废物在暂存点存放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超过期限需及时处理。
3. 暂存区域应保持通风良好,远离生活区和水源地。
三、医疗废物处置
1. 所有医疗废物均须交由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统一回收处理。
2. 处置过程应遵循环保法规和技术规范,确保无害化处理。
3. 定期对处置效果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监督管理机制
1. 成立专门的管理小组负责日常监督工作。
2. 定期组织培训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 建立健全档案记录系统,便于追溯查询。
通过以上措施,我们能够更好地管理和处置医疗废物,保障公共健康和社会稳定。希望全体员工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良好的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