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同时规范公司劳保用品的发放流程,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旨在明确劳保用品的管理职责、发放标准以及使用要求,以保障员工的安全权益。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及外包人员。凡是在公司从事生产、维修、操作等可能接触危险源或有害因素的岗位上的员工,均需按照规定领取相应的劳保用品。
二、管理职责
1.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修订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并监督各部门执行情况。
2. 人力资源部负责审核各部门提交的劳保用品需求计划,并协调采购事宜。
3. 各部门负责人应根据本部门的实际需要,合理申报劳保用品的需求量,并确保劳保用品的正确使用。
三、发放标准
1. 劳保用品的种类和数量依据岗位风险等级确定。例如,对于高风险作业岗位,如焊接工、电工等,应配备全套防护装备;而对于一般办公环境,则只需提供基本的防护用品。
2. 新入职员工应在上岗前完成安全培训并通过考核后方可领取劳保用品。
3. 员工因个人原因导致劳保用品损坏或遗失,需自行承担补发费用;若属正常损耗,则由公司统一更换。
四、使用要求
1. 员工必须正确佩戴和使用劳保用品,不得擅自改动或拆除其功能部件。
2. 定期检查劳保用品的状态,发现异常应及时报告并更换。
3. 不得将劳保用品挪作他用或将未使用的劳保用品转借他人。
五、监督检查
公司将不定期对各部门的劳保用品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对于违反规定的员工,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处罚。
六、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相关规章制度同时废止。
2. 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发放标准,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
通过严格执行上述管理制度,我们期望每位员工都能得到充分的安全保障,共同营造一个健康和谐的工作环境。希望全体员工能够理解并积极配合这项工作的开展,为公司的安全生产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