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手段。为了进一步规范信访工作,提高信访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确保信访事项得到及时、公正、有效的处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原则
信访工作应当遵循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公平公正、便民利民的原则,切实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信访渠道
1. 设立专门的信访接待窗口,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接待来访群众,接收信访材料。
2. 开通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信访渠道,方便群众反映问题。
3. 建立网上信访平台,实现信访事项的在线提交、查询和反馈。
三、信访受理
1. 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信访事项,应当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登记,并出具受理通知书。
2. 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信访事项,应当告知信访人不予受理的理由和依据。
3. 对涉及多个部门的信访事项,应当明确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协调处理。
四、信访办理
1. 信访事项应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办理。
2. 办理信访事项应当注重调查研究,听取各方意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3. 对于重大、复杂、疑难信访事项,应当组织专题会议进行研究讨论,必要时可邀请专家参与。
五、信访反馈
1. 信访事项办结后,应当及时向信访人反馈办理结果,并听取信访人的意见。
2. 对于信访人提出的合理诉求,应当积极解决;对于不合理诉求,应当耐心解释说明。
3. 定期对信访事项办理情况进行总结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断改进工作方法。
六、责任追究
1. 对于违反信访工作制度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 对于因工作失职导致信访事项处理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严肃处理。
3. 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范围。
七、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以上就是信访工作制度的要求,希望全体工作人员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共同做好信访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