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确保教学工作的有序开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小学教师考勤管理制度》。
一、考勤原则
1. 公平公正:所有教职工均需遵守考勤规定,无论职务高低,一律平等对待。
2. 人性化管理:在严格执行制度的同时,充分考虑特殊情况,如病假、事假等合理诉求。
3. 责任明确:每位教师应自觉履行职责,按时到岗,认真完成工作任务。
二、考勤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在职小学教师,包括班主任、科任教师及其他教职员工。
三、具体规定
1. 上班时间:上午8:00开始签到,下午4:30为正常下班时间(具体时间根据季节调整)。
2. 请假流程:教师因事或因病无法正常到岗,须提前向学校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并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紧急情况可电话报备,事后补交手续。
3. 迟到与早退:迟到或早退超过15分钟视为旷工半天,连续三次迟到或早退将计入年终考核。
4. 会议出勤:所有教师必须参加每周例会及临时安排的重要会议,无故缺席者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四、奖惩措施
1. 对于长期表现优异、出勤率达100%的教师给予表彰奖励,并优先推荐参与评优评先活动。
2. 凡违反考勤规定的教师,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扣除绩效工资或取消年度奖金资格等处罚。
五、监督机制
设立专门的考勤管理员负责日常记录工作,并定期公示考勤结果接受师生监督。同时鼓励同事之间互相提醒和监督,共同维护良好的工作氛围。
六、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最终解释权归学校行政办公室所有。如遇特殊情况需要修改,需经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
通过以上措施,我们希望每一位教师都能以高度的责任感投入工作,为学生营造一个健康和谐的学习环境!
此篇文章旨在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考勤管理体系,既体现了对教师工作的尊重,也明确了纪律要求,有助于促进校园文化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