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昔有农人,耕于田间。其牛忽失,遍寻不得。翌日,见邻家之子牵牛而行,心疑之,遂质问焉:“此非吾牛乎?何以至此?”邻家之子答曰:“此乃天赐,非汝之物。”
农人不悦,诉诸乡里长。乡里长思虑良久,召二人至前,令各述其由。农人据实陈词,而邻家之子坚称无错。
乡里长沉吟片刻,乃命取一秤来,将牛置于上,复加稻草若干,使重量相等。又取两竹签,分书“真”、“假”二字,投于地,嘱二人各拾其一,而后掷于牛旁。
乡里长观其动作,笑谓农人曰:“汝之竹签在‘真’字,而彼之竹签在‘假’字。是故,此牛确为汝所有,彼妄图窃之。”
于是,邻家之子羞愧难当,归还牛只,并自责悔过。
翻译:
从前有一位农夫,在田间劳作时,发现自己的牛不见了,四处寻找却毫无结果。第二天,他看到邻居的儿子牵着那头牛走动,心中起疑,便上前询问:“这不是我的牛吗?为何会出现在这里?”邻居的儿子回答说:“这是上天赐予的,不是你的东西。”
农夫听后心中不满,便向乡里的长官告状。乡里长官思索一番后,把两人叫到面前,让他们各自说明情况。农夫如实陈述了事情经过,而邻居的儿子却坚持自己没有过错。
乡里长官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让人拿来一个秤,把牛放在上面,再添加一些稻草,使得两边的重量平衡。接着又取出两根竹签,分别写上“真”和“假”两个字,丢在地上,让两人各自捡起一根,然后扔在牛旁边。
乡里长官观察他们的举动后,笑着对农夫说道:“你捡到的竹签写着‘真’字,而他捡到的竹签写着‘假’字。由此可见,这头牛确实属于你,他是企图偷走它。”
最终,邻居的儿子感到非常惭愧,归还了牛,并且认错悔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