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内部零星设备采购流程,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确保设备质量和使用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进行的小额、零散设备采购活动。具体范围和金额标准由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适时调整。
第三条 零星设备采购应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
第二章 采购流程
第四条 部门需求申请。各部门在需要购置零星设备时,需填写《零星设备采购申请表》,明确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预算金额等内容,并提交至采购管理部门审核。
第五条 审核与审批。采购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应对设备的需求合理性、预算准确性等进行审核,并报请主管领导批准。对于超出权限范围的大额采购项目,还需提交更高层级领导审批。
第六条 供应商选择。采购管理部门通过招标、询价等方式确定合格供应商名单。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长期合作且信誉良好的供应商。
第七条 合同签订。选定供应商后,双方签订正式采购合同,明确设备规格、质量标准、交货期限、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八条 设备验收。设备到货后,由相关部门组织专业人员进行验收,确认设备符合合同要求后方可入库或投入使用。
第九条 财务结算。验收合格后,采购管理部门应及时办理报销手续,经财务部门审核无误后支付款项。
第三章 监督与检查
第十条 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零星设备采购全过程进行监督,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一条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采购过程中的关键环节管控,防止出现舞弊现象。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关规定同时废止。
第十三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公司采购管理部门所有,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以上即为我司关于零星设备采购管理的基本框架,希望各部门能够严格执行,共同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