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图书室的管理,提升图书资源的使用效率,营造良好的学习与阅读环境,特制定本图书室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入图书室的师生及工作人员,旨在保障图书资料的安全、有序流通,并促进知识的共享与传播。
一、图书借阅规定
1. 图书室实行实名登记借阅制度,读者需持有效证件(如学生证、工作证等)办理借阅手续。
2. 每位读者每次可借阅不超过3本书籍,借阅期限为15天,到期前可申请续借一次。
3. 借阅时应仔细检查所借书籍是否完好无损,如有破损或缺页,须立即向管理员报告。
4. 禁止私自拆卸、涂写、撕毁图书内容,违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或取消借阅资格。
二、图书归还与损坏处理
1. 读者应在规定期限内按时归还图书,逾期未还者将按日收取滞纳金。
2. 归还图书时,管理员将进行检查,若发现损坏或遗失,需按原价赔偿或补交相应费用。
3. 对于严重损坏或丢失的图书,读者应主动说明情况并配合处理,不得隐瞒或逃避责任。
三、图书室使用规范
1. 进入图书室需保持安静,禁止大声喧哗、嬉戏打闹,确保良好的阅读氛围。
2. 禁止在图书室内进食、饮水,以防污染书籍和地面。
3. 不得随意挪动图书架或占用座位,保持图书排列整齐、通道畅通。
4. 使用电子设备时,请调至静音模式,避免影响他人学习。
四、图书室开放时间
1. 图书室每日开放时间为上午8:30至下午17:30,节假日除外。
2. 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开放时间,将提前通知读者。
五、管理人员职责
1. 管理员负责图书的分类、整理、上架及日常维护工作。
2. 定期检查图书状况,及时修补或更换破损书籍。
3. 负责读者借阅登记与信息管理,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4. 处理读者投诉与建议,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六、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图书室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2. 所有读者应自觉遵守本制度,共同维护图书室的良好秩序与环境。
通过严格执行本管理制度,我们希望每一位使用者都能在图书室中获得丰富的知识与愉快的学习体验。让我们共同努力,营造一个文明、整洁、高效的知识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