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校或单位内部餐饮服务的环境卫生管理,确保食品安全与环境保护工作有效落实,现制定本《食堂餐厨废弃物管理规范》,旨在明确餐厨垃圾的分类、收集、运输及处理流程,提升整体管理水平。
一、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食堂内所有产生的餐厨废弃物,包括但不限于食物残渣、过期食品、废弃油脂、清洗餐具后的废水等。所有食堂工作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均应严格遵守本规定。
二、分类管理
1. 可回收物:如未污染的塑料制品、玻璃容器等,应单独收集并交由专业回收机构处理。
2. 厨余垃圾:指食物残渣、果皮、菜叶等有机废弃物,需使用专用垃圾桶进行分类存放。
3. 有害垃圾:如过期药品、消毒剂瓶等,不得混入普通垃圾中,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安全处置。
4. 其他垃圾:如纸巾、一次性餐具等非可回收物,按常规垃圾分类标准处理。
三、收集与存放
1. 各食堂应设置专门的餐厨垃圾收集点,并配备带盖的密封式垃圾桶,防止异味扩散和蚊虫滋生。
2. 垃圾桶应每日定时清理,保持清洁卫生,避免长时间堆积。
3. 厨余垃圾需在当日内清运,严禁滞留过夜,以防腐败变质。
四、运输与处理
1. 餐厨垃圾由指定人员负责统一收集,并按照规定时间运送到指定的垃圾处理场所。
2. 运输过程中应采取防渗漏、防滴漏措施,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
3. 所有餐厨废弃物应交由具备资质的专业处理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私自倾倒或随意丢弃。
五、责任与监督
1. 食堂负责人应定期检查餐厨垃圾的分类、收集及处理情况,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2. 对违反本规范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或追究相关责任。
3. 鼓励员工积极参与监督管理,发现违规行为及时上报。
六、宣传教育
1. 定期组织食堂工作人员开展环保知识培训,增强其对餐厨垃圾处理重要性的认识。
2. 通过宣传栏、公告等方式向师生普及垃圾分类常识,营造良好的环保氛围。
七、附则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食堂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各食堂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通过以上措施,不仅能有效改善食堂环境,还能提升整体卫生水平,为师生提供更加健康、安全的就餐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