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全省城镇管理水平,营造整洁、有序、文明的城乡环境,根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就全面开展宣传贯彻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宣传贯彻的重要意义
《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是规范我省城镇管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对于推动城市精细化治理、提升居民生活品质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各项规定落地见效。
二、广泛开展宣传活动
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普及活动。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平台、宣传栏、标语横幅等多种渠道,扩大社会知晓率。同时,组织专题培训、知识竞赛、志愿服务等活动,提高群众参与度和认同感。
三、强化责任落实
各市、县(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任务。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巡查管理,及时发现并整改问题,确保管理措施落到实处。
四、加强监督考核
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宣传贯彻情况进行评估和通报。将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对工作不力、成效不佳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
五、鼓励社会参与
积极引导广大居民、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参与城镇环境治理,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设立举报热线和网络平台,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共同维护良好城市形象。
各级各单位要以此次宣传贯彻为契机,全面提升城镇管理能力和水平,为建设美丽宜居山东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特此通知。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