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企业经营者的薪酬管理,提升企业整体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进一步激发经营者的积极性与责任感,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由董事会任命的高级管理人员。其核心目标是通过科学合理的薪酬结构设计,实现激励与约束并重,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薪酬体系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金、长期激励及其他福利待遇。基本工资根据岗位职责、市场水平及个人能力综合确定;绩效奖金则依据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个人工作表现以及公司整体业绩进行考核发放;长期激励主要通过股权或期权等方式,增强经营者与公司利益的绑定,促进企业长远发展。
同时,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绩效评估机制,确保薪酬分配公平、公正、公开。经营者需定期提交工作报告,接受董事会及审计部门的监督与审查。对于未达到考核标准或存在重大失误的经营者,将视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
此外,公司还注重经营者的职业发展与培训,鼓励其不断提升专业能力和管理水平,以更好地胜任岗位职责。在薪酬管理过程中,公司将严格遵守国家劳动法及相关政策,保障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与执行,并根据实际运行情况适时修订完善。
通过该制度的建立与落实,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将进一步优化人才管理体系,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助力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稳步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