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校园安全管理,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学校与门卫安全责任书》。本责任书旨在明确学校与门卫在校园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职责与义务,强化责任意识,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一、学校责任
1. 学校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制,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2. 学校应为门卫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安全保障,包括但不限于值班室、通讯设备、监控系统等。
3. 学校应定期对门卫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升其应急处理能力和安全防范意识。
4. 学校应依法保障门卫的合法权益,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保障其基本福利待遇。
二、门卫责任
1. 门卫应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或脱岗。
2. 门卫应对进出校园的人员、车辆进行严格登记和查验,防止无关人员和可疑物品进入校园。
3. 门卫应保持高度警惕,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并配合学校相关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4. 门卫应妥善保管好门卫室内的设施设备,保持环境卫生整洁,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
三、责任追究
1. 对于因学校管理不善导致的安全事故,学校将承担相应责任。
2. 对于因门卫失职、渎职造成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情节严重的将依法处理。
四、其他事项
1. 本责任书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期满后可根据实际情况续签或重新签订。
2.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与门卫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通过本责任书的签订,进一步明确了学校与门卫在校园安全工作中的角色与责任,有助于构建更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为全体师生营造一个安心、放心的学习和工作空间。
学校(盖章):
负责人签字:
日期:
门卫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