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文件】各中小学、幼儿园,区属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校园安全工作的相关部署,切实维护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压实主体责任
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责任意识,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二、全面排查隐患,强化风险防控
各单位要立即组织开展一次全方位、拉网式的安全隐患大排查,重点检查校舍安全、消防设施、实验室危化品管理、食品安全、交通安全等方面。对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做到立行立改、限期销号。
三、加强安全教育,提升防范能力
各学校要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通过主题班会、宣传栏、讲座等形式,普及防溺水、防欺凌、防诈骗、防交通事故等知识,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完善应急预案,提升应急处置水平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修订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迅速响应、科学处置、妥善应对。
五、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区教育局将联合公安、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不定期开展联合检查,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单位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各学校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本通知要求,确保我区校园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特此通知。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
2025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