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菌药物临床用管理办法》(2017.10.11)】自该办法实施以来,各地医疗机构逐步建立了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对不同级别抗菌药物的使用权限进行了明确划分。医生在开具处方时,需根据患者的感染类型、病原体种类及药物敏感性情况,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并遵循“能用窄谱不用广谱,能用低级不用高级”的原则。
此外,办法还强调了对临床药师的培训与参与,推动药师在抗菌药物使用中的审核与指导作用。同时,要求医院定期开展抗菌药物使用情况的监测与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通过这一系列措施,我国在控制抗菌药物滥用、减少耐药菌传播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然而,仍需持续加强监管和宣传教育,提高医务人员和公众对合理用药的认知,共同应对全球范围内的抗菌药物耐药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