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_通告_】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管理,保障广大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有序、文明的就医环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就维护医疗机构正常秩序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医疗机构是提供医疗服务的重要场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扰乱医疗秩序,包括但不限于辱骂、殴打医护人员、围堵医院大门、故意制造混乱等行为。此类行为将依法受到严肃处理。
二、患者及家属应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按照就诊流程有序排队,尊重医务人员的工作安排,合理表达诉求,不得采取过激手段解决问题。
三、严禁在医院内吸烟、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共同维护良好的公共卫生环境。
四、对于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各医疗机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应急预案,提升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医疗工作安全、平稳运行。
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积极配合,共同营造和谐、安全的医疗环境,为构建健康社会贡献力量。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