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为进一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央和省市有关部署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扎实推进专项斗争各项工作。
二、聚焦重点问题,精准打击整治
此次专项斗争要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黑恶势力犯罪行为,重点打击以下几类突出问题:一是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的黑恶势力;二是欺行霸市、强买强卖、非法垄断市场的黑恶势力;三是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的黑恶势力;四是暴力催债、非法高利贷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对涉黑涉恶案件要依法从严从快惩处,形成强大震慑。
三、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
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各街道、乡镇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同时,要注重发动群众参与,畅通举报渠道,鼓励群众积极提供线索,营造全民参与、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取得实效
区委、区政府将组织专项督查组,定期对各街道、乡镇专项斗争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责问责。通过督导推动,确保专项斗争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扫黑除恶,人人有责。希望全区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共同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城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特此通知。
XX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