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阅览室管理制度】为规范学校阅览室的使用秩序,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提高图书资源的利用率,保障师生的阅读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全校师生在阅览室内的一切活动,所有使用者须严格遵守。
一、开放时间
阅览室每日开放时间为:上午8:00至下午17:00,节假日及寒暑假期间根据学校安排另行通知。请师生合理安排时间,避免在非开放时段进入阅览室。
二、入室规定
1. 进入阅览室需佩戴校牌或出示有效身份证明,以便管理人员核查。
2. 严禁携带食品、饮料进入阅览室,保持室内整洁。
3. 禁止在室内大声喧哗、嬉戏打闹,保持安静的学习氛围。
4. 禁止在书架上随意翻动书籍,不得损坏图书资料,违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三、借阅管理
1. 阅览室内的图书仅供室内阅读,不得擅自带出。
2. 如需借阅图书,应到图书管理员处办理借阅手续,每人每次限借一本,借阅期限一般为一周,到期应及时归还或续借。
3. 借阅人须爱护书籍,如有遗失或损坏,应照价赔偿。
四、行为规范
1. 使用电脑或电子设备时,应遵守网络使用规定,不得浏览非法网站或进行与学习无关的操作。
2. 阅览室内禁止吸烟、使用明火,确保消防安全。
3. 离开时请将座椅归位,保持桌面整洁,关闭照明设备。
五、安全管理
1. 阅览室内设有监控设备,用于维护秩序和安全,所有人员应自觉接受管理。
2. 若发现可疑情况或安全隐患,应及时向管理人员报告。
3.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进入阅览室。
六、违规处理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管理人员有权予以劝导、警告,情节严重的将上报学校相关部门处理,并视情况给予相应处分。
七、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和修订。希望全体师生共同维护阅览室的良好环境,营造一个文明、有序、高效的学习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