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优化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我校特制定《2017年度正高级教师职称申报推荐工作方案》,以确保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按照科学评价、注重实绩、公开透明的要求,通过严格审核、综合评估的方式,选拔出一批具有较高学术水平、教学能力和管理经验的优秀教师,为学校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二、申报条件
1. 基本条件:申报者需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热爱教育事业,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2. 资历要求:在一线教学岗位上工作满一定年限,并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 业绩成果:近五年内,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发表、课题主持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4. 社会影响:获得过市级以上荣誉或奖项,得到同行和社会广泛认可。
三、推荐程序
1. 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教师向所在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2. 资格审查:由校职称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初审。
3. 专家评议: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通过初审的候选人进行专业评审。
4. 公示阶段:将拟推荐人选名单在校内公示五个工作日,接受广大教职工监督。
5. 上报审批:最终确定推荐名单后,按规定程序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四、注意事项
- 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参评资格。
- 各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教师参与申报。
- 对于未被推荐成功的教师,应给予鼓励和支持,帮助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五、结语
本次职称申报推荐工作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之一,希望全体教职员工能够积极参与进来,共同促进我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我们坚信,在大家共同努力下,一定能够选出一批优秀的正高级教师,为推动我校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以上便是《2017年度正高级教师职称申报推荐工作方案》的主要内容,如有疑问,请随时与人事处联系。让我们携手并进,共创美好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