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和加强人民政府办公室的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完整和有效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管理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人民政府办公室及其下属部门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二条 财务管理应遵循依法合规、厉行节约、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理、高效。
第三条 各部门应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内部控制,防范财务风险。
第二章 预算管理
第四条 年度预算编制应以实际工作需要为基础,科学合理地安排各项支出,确保预算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第五条 预算执行过程中,如需调整预算,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报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
第六条 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和评估,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预算目标的实现。
第三章 收入管理
第七条 所有收入必须纳入单位统一核算,严禁设立账外账或私设“小金库”。
第八条 加强对各类收入的管理,确保收入及时足额上缴,不得截留、挪用或坐支。
第九条 对于非税收入,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征收和管理,并及时上缴财政专户。
第四章 支出管理
第十条 各项支出必须符合预算安排,不得超预算开支。特殊情况需追加预算的,应按规定程序报批。
第十一条 加强对支出的审核和审批,确保支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对于大额支出,应实行集体决策机制。
第十二条 坚持勤俭节约原则,严格控制不必要的开支,杜绝浪费现象的发生。
第五章 资产管理
第十三条 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明确资产管理责任,定期盘点固定资产,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第十四条 对新增资产,应及时办理验收、登记手续,并录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
第十五条 定期对资产进行清查核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六章 内部控制
第十六条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明确各部门和岗位职责,形成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
第十七条 定期开展内部审计,检查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第十八条 强化财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其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确保财务工作的规范性。
第七章 监督与考核
第十九条 接受上级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第二十条 将财务管理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对表现优秀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十一条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通过以上制度的实施,旨在进一步完善人民政府办公室的财务管理体系,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希望全体干部职工共同努力,严格执行本制度的各项规定,共同维护良好的财务秩序。
请注意,上述内容是基于您的要求创作的一篇关于人民政府办公室财务管理制度的文章,旨在提供一个基本框架,具体条款可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