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避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译文:
鱼,是我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想要的。如果两者不能同时得到,那么我就舍弃鱼而选择熊掌。生命,是我想要的;道义,也是我想要的。如果两者不能同时得到,那么我就舍弃生命而选择道义。
生命是我想要的,但还有比生命更珍贵的东西,所以我不会为了求生而去做不该做的事;死亡是我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令人厌恶的事情,所以有些灾祸我不会逃避。
假如人们最想要的没有超过生命的东西,那么凡是能够保全性命的方法,有什么不能用的呢?假如人们最厌恶的没有超过死亡的事情,那么凡是能够躲避灾祸的办法,有什么不能做的呢?然而,有些人却在可以保命的时候不去做,也可以避开灾祸的时候却不做,这说明他们心中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也有比死亡更可怕的代价。不只是贤德的人有这样的想法,每个人都有,只是贤德的人不会丧失它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得到了就能活命,得不到就会饿死。如果有人吆喝着给你,过路的人也不会接受;如果用脚踢着给,连乞丐也不屑一顾。可是,如果给予丰厚的俸禄却不分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那这些俸禄对我又有什么好处呢?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还是为了让认识的穷人感激我呢?从前宁可死也不接受的,现在却为了住宅的华丽而接受了;从前宁可死也不接受的,现在却为了妻妾的侍奉而接受了;从前宁可死也不接受的,现在却为了让认识的穷人感激我而接受了。这样的行为难道不应该停止吗?这就是所说的失去了本心。
结语:
《鱼,我所欲也》出自《孟子·告子上》,是孟子关于“义利之辨”的经典论述。文章通过类比的方式,揭示了人在面对生命与道义之间的抉择时,应当坚守内心的良知和道德准则。这种思想不仅对古代士人具有深远影响,至今仍对我们如何在现实生活中做出正确选择提供了深刻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