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残保金的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和上年在职职工人数怎么填】在办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申报时,很多企业财务人员或负责人会遇到一些疑问,比如“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和“上年在职职工人数”应该如何填写。这两个数据是计算残保金的重要依据,正确填写有助于避免不必要的税务问题。
以下是对这两个指标的详细说明及填写方法:
一、什么是“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
“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指的是企业在上一个会计年度(通常为1月1日至12月31日)内,所有与本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在职职工所发放的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各项收入。
注意事项:
- 不包含临时工、劳务派遣人员、退休返聘人员等非正式在编职工。
- 工资总额应以实际发放为准,不包括社保、公积金等扣除项。
- 需要提供完整的工资发放记录作为依据。
二、什么是“上年在职职工人数”?
“上年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企业在上一年度中,在职的正式员工数量,即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正常工作的员工人数。
注意事项:
- 不包括临时用工、兼职人员、实习学生等。
- 应以当年12月31日的在岗人数为准。
- 如果有变动,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三、如何填写?
在申报残保金时,一般需要填写以下两项数据:
项目 | 填写说明 |
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 | 按照上一年度全年的工资总和填写,单位为元。例如:1200000元 |
上年在职职工人数 | 按照上一年度12月31日的在岗人数填写,单位为人。例如:50人 |
四、常见问题解答
问 | 答 |
是否包括实习生? | 不包括,实习生不属于正式在职工人。 |
如果有离职人员怎么办? | 按照上一年度的实际在职人数填写,离职人员不计入。 |
工资总额是否包括年终奖? | 是的,年终奖属于工资的一部分,应计入总额。 |
如何确认工资总额? | 可以通过工资发放明细表、银行流水或财务报表进行核对。 |
五、总结
在填报残保金时,“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和“上年在职职工人数”是两个关键数据,直接影响到残保金的计算结果。企业应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避免因填写错误而产生滞纳金或其他处罚。
建议企业在每年申报前,提前整理好相关资料,如工资发放记录、员工花名册等,以便快速准确地完成申报工作。
如您还有其他关于残保金的问题,欢迎继续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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