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有不能抵扣的进项需要转出】在增值税的征收管理中,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时,通常可以凭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抵扣进项税额。但并非所有的进项税额都可以直接抵扣,部分情况下需进行“进项税额转出”,即从可抵扣项目中转出,计入成本或费用。
本文将对一般纳税人中常见的不能抵扣的进项税额及其转出情况进行总结,并通过表格形式清晰展示相关情形。
一、不能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形
1. 用于免税项目
如果购进的货物或服务用于增值税免税项目,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需做转出处理。
2. 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企业将购进的货物用于员工福利、个人消费等非生产经营用途,相应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3. 用于简易计税方法项目
对于采用简易计税方法的项目,其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4. 发生非正常损失
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等非正常损失,其对应的进项税额需转出。
5. 用于非应税项目
购进的货物或服务用于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的项目,如行政事业性收费等,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6. 用于免征增值税的出口项目
出口货物若适用免退税政策,其对应的进项税额需根据规定进行转出或退税处理。
二、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处理
一般纳税人在发生上述不能抵扣的进项税额时,应在当期进行转出处理,具体会计分录如下:
| 会计科目 | 借方 | 贷方 |
|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 借方金额 | 无 |
| 原材料/库存商品/固定资产等 | 无 | 借方金额 |
注:实际操作中,应根据具体业务情况调整会计科目。
三、常见场景举例
| 场景 | 是否可抵扣 | 是否需转出 | 备注 |
| 用于生产应税产品 | 可以抵扣 | 否 | 正常抵扣 |
| 用于员工食堂 | 不可抵扣 | 是 | 属于集体福利 |
| 用于出口免税产品 | 不可抵扣 | 是 | 需按政策处理 |
| 因火灾导致货物损失 | 不可抵扣 | 是 | 非正常损失 |
| 用于办公楼装修 | 不可抵扣 | 是 | 属于不动产 |
| 用于研发支出 | 不可抵扣 | 是 | 若未形成无形资产 |
四、注意事项
- 进项税额转出应严格按照税法规定执行,避免税务风险。
- 企业在日常经营中应注意区分应税与非应税项目,合理归集进项税额。
- 涉及出口业务的企业,需特别注意不同退税政策对进项税额的影响。
通过以上总结可以看出,一般纳税人在实际运营中,需密切关注进项税额的抵扣范围,确保税务合规,避免因不当抵扣而引发的税务稽查风险。
以上就是【一般纳税人有不能抵扣的进项需要转出】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