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校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校园环境的稳定,防止因危险化学品使用、储存不当而引发安全事故,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全校范围内涉及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储存、使用、处置等各个环节。包括但不限于易燃、易爆、腐蚀性、毒害性、放射性等各类危险化学品。
二、管理职责
1. 学校设立危化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分管校领导牵头,负责统筹协调全校危化品管理工作。
2. 实验室、化学教研组等相关单位应明确专人负责危化品的日常管理,落实安全责任。
3. 所有涉及危化品的教师、实验员及学生必须接受相关培训,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识与应急处理技能。
三、采购与验收
1. 危化品的采购必须通过正规渠道进行,严禁私自购买或使用未经审批的化学品。
2. 采购前需填写《危险化学品采购申请表》,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
3. 到货后须由专人进行验收,核对品名、数量、规格及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确保无误后方可入库。
四、储存管理
1. 危化品应分类存放于专用仓库或柜中,避免混放、混存。
2. 储存区域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并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通风设施。
3. 易燃、易爆物品应单独存放,远离热源和火源;剧毒化学品应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制度。
五、使用与操作
1. 使用危化品前必须熟悉其性质、危害及应急措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2. 实验过程中应穿戴好防护用具,如手套、护目镜、实验服等。
3. 操作人员不得擅自更改实验方案或使用非指定试剂,确保实验过程安全可控。
六、废弃物处理
1. 实验产生的废液、废渣等必须按类别收集,不得随意倾倒或排放。
2. 废弃物应交由具备资质的单位进行专业处理,严禁私自处置。
3. 实验室应建立废弃物登记台账,做到可追溯、可监管。
七、应急预案与演练
1. 学校应制定危化品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职责分工及处置流程。
2. 定期开展危化品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师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 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启动预案,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八、监督检查
1. 学校定期组织对危化品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处理。
九、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危化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和修订。各相关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确保危化品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切实维护校园安全。
备注: 本制度可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和上级部门要求适时调整和完善。